关于举办第十七期环境采样与监测分析 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粤环协培〔2023〕1号

发布时间: 2023-02-10 17:0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环境监测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方针,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监测机构从业人员的采样和监测分析能力,现定于2023年3月下旬组织第十七期环境采样与监测分析技术人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环保企业、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从事项目现场采样、监测、实验室分析、综合评价等相关工作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各环保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有关机构实验室监测分析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3月29-31日(28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广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一)环境监测政策制度解读、监测技术发展趋势;

(二)污染源现场采样技术和方法;

(三)废水、废气、土壤监测分析方法和技术;

(四)实验室质量控制及数据处理要求。

邀请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高工、高校实验室负责人员、教授授课。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报名:培训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请于3月24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发电子版到邮箱98742031@qq.com。现场报到时交大一寸近照2张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培训证书:培训后颁发《环境采样与监测分析技术人员证书》,证书可作为实验室认证环境采样与监测分析技术人员能力证明和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评估认定使用。

(三)培训费1800元/人(含培训、教材、资料、证书等费用),学员食宿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培训费报到时缴交或提前通过银行汇款,账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环协环保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银山支行

银行账号:3602051709200045457

(四)培训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可根据企业的需求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诗良(13450296773  刘丽霞

联系电话:020-83516859    

邮箱:98742031@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1818A

 

附件:1、报名回执表下载.docx

          2、通知原件下载.pdf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广东环协环保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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