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全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扶持企业纾困解难,激发治污内生动力,有效减少臭氧污染,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2021年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关于指导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按照“择优选择、先入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给予入库项目资金支持。
为贯彻该通知要求,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范围内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申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项目的通告》,公开征集一批成熟度高的、环境效益突出的项目申请入库,积极争取中央、省等上级资金支持,以持续推动东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单位广东苏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苏辰生态)作为某东莞大型工业企业咨询服务方,帮助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申报入库,并成功获得获得中央、省级专项资金补贴共1330万元。
目前,越来越多的东莞企业了解到各级政府部门有专项资金补贴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想要申报入库并了解具体申报条件?请认真阅读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如下通告!
01 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二)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
(三)玻璃行业、砖瓦行业提标改造
(四)涉气产业集群项目建设
(五)低碳试点示范项目
02 资格条件
(一)申报主体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手续完善,不存在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情形。
(二)申报主体近三年以来没有严重环保失信(环保信用为最低等级)、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因环境问题挂牌督办。
(三)申报的工程类项目必须是在达标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改造,切实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四)已完成升级改造并验收,涉及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或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03 其他说明
项目征集后,市生态局将根据征集的项目情况,研究选取成熟度高、效益突出的项目分批申请入库,具体结果以国家、省的审核意见或批复为准。
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了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