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会组织对2021年第一批申报广东省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的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及评审。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及时提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1日。公示期满后,我会将对符合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申请条件的企业予以公告及发证。
附件:2021年第一批广东省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获证单位名单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
2021年第一批广东省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获证单位名单
编号
申报单位
申报类别
1
广东绿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级
2
佛山市铁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