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环境监测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严格的环境管理的要求与方式,根据环保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及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环境监测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监测数据分析能力,现定于2021年3月下旬组织第十三期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环保企业、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从事项目现场采样、监测、实验室分析、综合评价等相关工作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有关机构实验室监测分析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3月24-26日(23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广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一)环境监测政策制度解读、监测技术发展趋势;
(二)污染源现场采样、监测技术要点;
(三)污废水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
(四)废气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
(五)土壤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
(六)实验室质量控制及数据处理要求。
邀请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站高工、高校实验室负责人员、教授授课。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报名: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统一报名,传真或邮件发送报名回执表(附件),报名以自愿为原则,按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培训,截止报名时间为3月19日。报到时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大一寸近照2张。
(二)考试及证书:培训后颁发《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证书可作为实验室认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能力证明和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评估认定使用。
(三)培训费1500元/人(含培训、教材、资料、证书等费用),学员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培训费收取方式可现金、支付宝、支票,也可提前转账到协会账户(将转账底单传真或发送至邮箱),账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银山支行
银行账号:3602000809000362888
(四)本课程涵盖分析操作和采样等培训内容。
(五)培训班的具体通知在广东环协环保培训中心公众号和“第十三期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班”微信群公布,请本期培训学员提前关注公众号和加入班群(用微信或企业微信扫码加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诗良(13450296773) 刘丽霞
联系电话:020-83516859 传真:020-83549912
邮箱:98742031@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18楼18A
附件:关于举办第十三期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盖章版通知) .pdf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