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年检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12-31 22:12 信息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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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管理办法》(粤环协〔20173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广东省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2019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会开展了2019年度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年检工作,对参加年检的企业进行了审查。现将年检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对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顺德)、惠州、东莞、江门等地持证满一年的78家企业进行了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年检抽查。年检企业持有证书涵盖废水污染防治工程、废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五个类别,其中以废水、废气类别居多。

78家参加年检的企业皆按要求提交年检材料,经过对持证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的审核结果显示,大部分企业在组织结构、人员配备、证书使用上符合相关规定。持证单位在持证期间,未发现有证书转借、涂改或未按规定从事环境污染治理业务的情况,对规范我省环保行业市场行为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大部分企业能在持证范围内从事相关环境污染治理业务,并能较好地运用该证书为单位创造业绩;此外,大部分企业的技术人员配置能持续满足持证要求,尽管部分企业存在人员变动情况,但能提供新增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件及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仍符合持证要求。

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年检工作,发现部分持证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企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完善,技术人员挂靠的现象依旧存在,少数单位获得证书后因人员流动未及时招纳有关技术人员,造成部分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技术人员从业规范化培训。深入开展“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及工程设计系列专项培训班”, 邀请权威行业专家对企业技术人员开展专项培训,规范项目实施,切实提高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帮助企业打造实用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有效减轻企业在专业技术人员方面的人才压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深入开展能力评价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消除社会各界疑虑,取得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广泛认同,使其成为行业自律的有效工具;同时我会将不定期举办持证单位座谈会,认真听取持证单位诉求,不断改善评价工作及延展业务宽度,同时加强企业间的深入交流与合作,切实帮助持证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0年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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