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协〔2015〕30号
各会员单位:
为总结我省“十二五”和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期间环保产业发展情况,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在我省环保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和典型示范作用,展现广东环保行业辉煌成就,弘扬广东环保人的时代精神,特表彰一批为我省环保产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骨干企业及优秀企业家。经研究,我会决定开展“广东省环保产业骨干企业”及“广东省环保产业优秀企业家”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均可参加此次评选表彰活动。
二、评选方法及步骤
(一)申报企业和个人于2016年1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我会,电子版请发送至我会企业部邮箱98742031@qq.com。
(二)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名单。
(三)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需要现场考察的企业进行考察。
(四)将初评名单在“广东环保产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五)公示期满后,如无异义,提交广东省省环保产业协会会长会议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于广东环保产业网上公告表彰。
三、宣传表彰方法
(一)给表彰企业和个人颁发匾牌及证书;
(二)在《广东环保产业》杂志、广东环保产业网、协会微信公众号、《南方日报》、《珠江环境报》等媒体上进行公告表彰;
(三)出版《广东环保产业骨干企业及优秀企业家》汇编,宣传展示优秀企业风采,并赠送给国家、省、市人大、政协及政府主管部门和会员单位。
四、收费
(一)申报、评审工作不收取费用;
(二)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由被考察企业支付;
(三)证书、匾牌、公告、宣传资料制作费由入选企业分摊。具体数额由协会根据需要按合理分摊的原则确定,不交纳费用者按弃权处理。
五、资料下载
本通知(正文及附件)电子版可登陆广东环保产业网(www.gdepi.com)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诗良 叶伟莹
电 话:020-83554825 83540601
传 真:020-83549912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7楼7K室
邮 编:510045
附件:1.广东省环保产业骨干企业申请表及申报细则
2.广东省环保产业优秀企业家申请表及申报细则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5年11月23日